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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9日上午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经批评教育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
对此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男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该贴发出后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36岁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山西警方提示,公民上网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不恶意造谣、表示担忧。临汾市人。不轻信传言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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